癫痫的单纯部分性发作指发作起始于一侧脑部,发作时不伴意识障碍,发作持续时间较短,一般不超过1分钟,起始与结束均较突然。单纯部分性发作时意识保留,除非痫性放电扩展至脑其他部分导致强直-阵挛发作(继发泛化)。
癫痫的单纯部分性发作表现形式多样,主要可分为以下四种:
1、部分运动性发作:表现为一侧面部、口角或肢体远端(拇指、足趾)抽动;头、眼或身体转向一侧或出现全身扭转;手向一侧外上方举起,肘部半屈,双眼注视该侧手部动作;喉部发声,不自主重复单词或单音,语言中断等。
2、部分感觉(体觉或特殊感觉)性发作:表现为一侧肢体麻木或刺痛,称局限感觉发作;视、听、噢幻觉发作和眩晕发作。
3、自主神经性发作:表现为自主神经功能障碍,如面部及全身苍白、潮红、多汗、立毛、瞳孔散大等。
4、精神性发作:单独出现,通常为复杂部分性发作的先兆,表现为对陌生人或物产生熟悉的感觉;对熟悉的人或物产生陌生感觉;对周围环境感到不真实,如在梦境;出现视、听幻觉,表现为:对音调高低、距离和性质感知的错误,视物变大、变小、变远、变近,听觉变强、变弱;重思维同时进行或思维中断或强制性回忆;忧伤、焦虑、愤怒、大祸临头感、末日感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