强迫行为是强迫症的主要类型,几乎的人都经历过强迫现象,如不断地检查房门钥匙是否带齐,或是自己的穿衣、脱衣要遵循一定的顺序,几乎每个人都可能会有轻度的强迫现象,如果症状轻微,持续时间短暂,不会引起情绪大幅度波动的话是一种正常表现。
有的病人做任何事情都要求对称,要遵循固定不变的仪式顺序,比如,出门时一定要左脚先迈出家门,回家后脱下的鞋一定要头朝东;或者常重复向前走两步向后退一步;或者上床睡觉前,按规定的次序脱衣服,然后绕床走一圈,不这样做就会心中不安。虽然明知这样做很可笑,而且没必要,但不做却很难受,焦虑不安。但做了之后虽然紧张焦虑消除了,却浪费了大量宝贵时间。
据观察,在强迫症中,强迫性意念者远多于强迫行为,前者约见于75%的病例,后者仅见于25%的病例。而在强迫性意念中尤以强迫性联想(或称强迫性思虑)多,其次是强迫性穷思极虑。在强迫性行为中则以强迫性仪式动作为多,其次为强迫性洗手。一个人也可能表现出两种以上的强迫症状,但据资料显示,其比例仅约占15%左右,而且其中还必有一种症状为主要的。如斌前后就表现出强迫检查和强迫回忆两种症状。
强迫行为是指按某种规则或刻板程序做出重复的动作或活动,主要包括强迫洗涤、强迫检查、强迫定式动作等。
1、强迫洗涤
突出的表现是强迫洗手,患者不停地洗手,有时洗2多遍。尤其当患者的手或身体接触陌生人或陌生人用过后的东西时,便不能控制地去一遍一遍洗手、洗涤全身。
2、强迫检查
强迫检查与强迫洗涤相似,患者不能控制地反复检查自己刚做过的事情,有些强迫症患者会
重复检查数次乃至数百次,以证实房门是否已被锁上,作业是否正确,炉子是否已熄灭。这些强迫动作大部分都是由强迫怀疑引起的。
3、强迫式动作
强迫性动作是指患者在做某一行为时必须按照一套固定的先后次序,并重复做这一系列动作。如果出错或中间被打断,又要重新开始,直到患者满意为止。?强迫计数,患者会不可克制地对某一样事物或事情进行计数,强迫数路边的树、数路灯或数步子。有的患者在走路时,一定要把路上的石子踢到边上或水沟里,如果有没踢到的,就觉得很不舒服,一定要转回去清除干净,而且几乎每次走路都这样。由于这些仪式化行为,患者的行动往往是缓慢的。在见的情况下,仪式化相对不明显,而行动的缓慢却很突出。刷牙也许要1个小时,吃饭也许要2个小时,从床边走到房门口也许要半个小时,在厕所或浴室里一待也许就待上好几个小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