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强迫意向:某种场合下,患者出现一种明知与当时情况相违背的念头,却不能控制这种意向的出现如强迫计数。内心会有一种强烈的冲动去做一些事情,虽然没有将哪些动机付诸行动,但患者却感到非常紧张和担忧。如母亲抱小孩走到河边时,突然产生将小孩扔到河里去的想法,虽未发生相应的行动,但患者却十分紧张、恐惧。
2、强迫情绪:具体表现主要是强迫性恐惧。这种恐惧是对自己的情绪会失去控制的恐惧,如害怕自己会发疯,会做出违反法律或社会规范甚至伤天害理的事,而不是像恐怖症患者那样对特殊物体、处境等的恐惧。
3、强迫观念:表现为强迫疑虑、强迫回忆、强迫性穷思竭虑、强迫性对立思维。强迫疑虑指患者对自己的行为是否正确,产生不必要的疑虑。强迫回忆是指患者对自己作过的事情或无关紧要的事情反复回忆。强迫性穷思竭虑是指患者对日常毫无意义的事情反复思考不能控制。
4、强迫行为:即不由自主地计数。强迫洗手,即因怕脏、怕细菌而不断反复地洗手。强迫仪式动作,即以一种特殊的动作程序仪式性地完成某些行为。如:强迫洗涤:反复多次洗手或洗物件,心中总摆脱不了“感到脏”,明知已洗干净,却不能自制而非洗不可。
5、强迫检查也是强迫症的症状之一:通常与强迫疑虑同时出现。患者对明知已做好的事情不放心,反复检查,如反复检查已锁好的门窗,反复核对已写好的账单,信件或文稿等。
6、强迫计数:不可控制地数台阶、电线杆,做一定次数的某个动作,否则感到不安若漏掉了要重新数起。强迫仪式动作:在日常活动之前,先要做一套有一定程序的动作,如睡前要一定程序脱衣鞋并按固定的规律放置,否则感到不安。